公开征求意见!《〈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〉〈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〉立法后评估报告(草案)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

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对《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两部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。公开管理

《〈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〉〈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〉立法后评估报告(草案)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

为落实科学立法、征求民主立法、梅州梅州广泛征求全市人民群众的市城市市市农意见建议。调查问卷、容和现将立法后评估报告(草案)刊发,环境活垃会各书面邮寄等方式反馈给我们。卫生依法立法的条例要求,相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6年7月5日前通过“粤当家”小程序、村生草案

邮寄地址: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88号市人大402室

邮政编码:514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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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

2026年6月24日


编辑:叶晓洋

审核:张英昊

提升法规的理条例立执行实效和立法质量,电子邮件、法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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